投诉受理查询
我丈夫在1997年离婚,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判给前妻抚养,现已13、4岁。我和我丈夫在2004年结婚,2005年10月女儿出生,我是第一胎。但是现在街道不让我女儿上户口,按政策规定,我和我丈夫应该时可以生第二胎的,为什么不让我们的女儿上户口呢?
由于女方是四川(籍)人,再婚生育时,并未领取准生证。按照规定,入户口必须要提供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