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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穗巴士事故处理玩欺骗

投诉问题 投诉 →投诉时间: 2010年03月10日 投诉人:jack lee

关于第一巴士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在交通事故
处理中欺骗事故受害人及不履行承诺的反映

广东省交通厅
现就第一巴士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穗公司)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玩弄欺骗侵害我们家属利益的情况向你们反映如下:
反映事实:2009年12月7日,我儿李捷驾驶粤A2E302号轿车沿环市中路小北高架桥桥面由东往西行使,在环市中路金鹰大厦对出小北高架桥桥面,意外与新穗公司驾驶员梁波驾驶的粤AB9052号243路公交车相撞,造成李捷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新穗公司没有第一时间对死者家属进行探望和安抚工作,如此的冷漠态度,可见新穗公司视人命如同儿戏。直至几天后我向交委有关领导反映情况,他们才安排人员向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和垫付了死者的丧葬费。为此,我们也对新穗公司人员表示了我们的谢意。2009年12月31日交警委托的机构出具第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查报告书”,我们对于报告书检验的内容提出异议:根据交警现场的检验,事故发生后大客车右侧雨刮器末端粘有人肉组织,左侧雨刮器已经损坏脱落,事故时被撞小车死者致命伤为头部穿孔,因此事故发生时两车碰撞致使右侧雨刮器外摆刺穿死者头部,也就是雨刮器与死者死亡有直接关联。因此,雨刮器装置是否稳固、有效、连动杆连接是否可靠应该作为撞击车辆检验项目,但是检验报告书不清楚为何两车检验项目会不同,未对客车的雨刮器进行检验,却对被撞小车做了雨刮器的安全检验。这显然是一个错漏,一个不对等检验,有失公允。因此,我们向交警提出,交警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表示支持我们依法提出复检申请。2010年1月4日,我们在仅有的三天申请复检的期限内向交警提交了车辆技术复检申请书。1月7日,新穗公司在明明知道我们递交了复检申请书后通过广州交通集团领导传话给我,主动提出愿意向我们支付50000元、另外公交车上伤者的约25000元治疗费发票由我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后不用返还,加上之前支付的丧葬费20387元作为给我们的补偿。稍后,新穗巴士有限公司安全员邝先生通知我,说公司经理要我到公司面谈。
我和家属8日上午如约去到黄石路的新穗巴士有限公司,接见我们的仍然是安全员邝先生,说公司经理不在由他和我们协商,双方就补偿金额交换了意见,邝先生明确表示公司提出的补偿办法是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不会改变的。既然如此,我们同意了新穗公司的补偿方案并要求签订协议和履行付款,邝先生说协议由他们起草并会尽快给我们。同时我们也明确表示,虽然意外事故已经发生了,我们亲人宝贵的生命不可挽回,事故对其他人员和财产所带来的伤害和损失我们深表歉意,我们也愿意配合对方去处理善后问题。
但是一等就是几天,我们多次催促(包括我的领导),新穗公司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着没有给我们协议书,但口头承诺补偿方案不会改变。因新穗公司与我们没有签订书面的补偿协议和付款行为,交警启动了第二次车辆检验鉴定程序,1月18日、22日交警分别发出复检结果报告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李捷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正是相信了巴士公司的口头承诺,我们最终放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对复检结果报告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希望将事情尽快了结,双方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但是恰恰是我们的善良的信任却换来新穗公司的欺骗。复检结果和责任认定后,新穗公司马上背信弃义反悔之前口头承诺补偿商议约定的内容。2月10日上午,在交警主持调解会上新穗公司代表邝先生明确表示:“公司原先双方口头承诺不算数,这次代表公司的意见,最多给你几千元”。对于新穗公司在事故责任认定先后对补偿问题出尔反尔,明显玩弄手段欺骗死者家属的恶劣行为,我们表示愤慨,要求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2 月25日,我和家属及儿子公司的代表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到新穗公司找公司领导当面协商,但是他们有意回避,毫无诚意。结果我们将投诉信留下后,他们才约我们于3月1日去交警处协商。会上新穗公司仍然坚持不愿履行承诺,说什么:“原提出的方案我们认为只是协商,现在给到10000元,”。对于新穗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玩手段,在事故处理不讲诚信的态度,我们绝不能接受。这便是新穗公司在12.7事故后仗势玩弄手段,漠视生命,欺骗戏弄死者家人的真实写照。
我从业30多年以来一直在交通系统工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守法诚信是交通行业全体人员共同责无旁贷的义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我儿子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一个含辛茹苦养育了25年,即将得到事业与爱情收获的大有作为青年,因意外丧失了生命,这给他的亲人是带来如此巨大的打击和悲痛,那怕是一名陌生人,只要具有人性良知,都会给予同情、安抚及帮助。但是,偏偏是同在交通系统,自称“是处理过无数次交通事故,一向是以人为本”的新穗公司,却在一宗人命关天的事故责任认定前主动提出协商条件,得到我们同意构成口头要约后,又以不正当的理由故意拖延不签订协议,事后又采取不认账卑鄙手段欲不履行承诺。难到他们所讲的协商只是信口开河吗?其目的不言而语。
新穗公司极不负责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我和家属,我们强烈谴责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这种罔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不讲诚信的恶劣行为,并要求其履行原先的承诺并向死者家人赔礼道歉。

                

投诉人:李勇、苏佩婵、李刚、李雄、李钰、梁剑涛
联系电话:13322819869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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