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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订立限制新生婴儿落户规定

投诉问题 投诉 →投诉时间: 2009年06月30日 投诉人:1010it

  本人投诉珠海市公安局前山派出所不作为,在为小孩办理出生申报时,所有资料都齐全(户口本,出生证,准生计,结婚证等),前山派出所要求要先到居委会盖章才能内理入户,但居委会要求我们结扎才给盖章,本人小孩是政策内的,有准生证。根据“《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03]23号,2003年2月13日印发)第一、二、三、四条: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出生小孩必须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的规定。计生及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动员群众主动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即可予以办理。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擅自订立限制新生婴儿落户的规定。”珠海市公安局这种上户口与结扎挂钩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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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您好!谢谢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此情况转珠海市公安局户政科查处。谢谢。

回复人: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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