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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低保但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咨询问题 咨询 →咨询时间: 2008年07月08日 投诉人:dhts

我婆婆今年80岁,是一个低保户。我的儿子是一个残疾人,今年20岁了。想了解是不是可以帮我儿子也申请长期的补助?我曾经向当地民政局咨询过,告诉我可以每半年写一次申请,申请临时补助金。我写了两次申请,去年我们拿到了300元,今年拿到了400元。可是如果没有写申请的话就没有补助了。可是有没有长期的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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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月9日,惠州市、区、街道三级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朱**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朱**反映的问题,情况大体属实,但朱**一家并不是低保户(家庭收入大大超过了当地低保线,不符合低保条件朱**在江北街道水北社区做清洁工作,每月工资800元。婆婆陈**每年能在水北社区领取2500元的股份分红和300元的水果金,并从今年5月起,可在本社区领取每月50元的高龄老人水果金。注:朱**不是低保户,她和儿子是农业户口,婆婆是非农户)。鉴于其家庭还是相对困难一些,又是单亲家庭,近几年当地政府、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对朱玉兰一家进行各式各样的关心、救助还是比较多、比较到位的(政府照顾情况:1、江北街道水北社区照顾朱**在本社区做清洁工作,并照顾她在住房安排上不抽签,专门安排她一家在较低楼层的二楼居住,方便老人小孩的出行。2、朱**每年两次向江北街道民政办申请临时救助,07年救助二次共700元,08年上半年救助一次400元。3、残联部门也多次上门慰问,给她儿子赠送了轮椅。今年春节前,惠城区、江北街道残联的领导上门慰问,送去慰问金400元和米、油等慰问品。4、江北街道的志愿者在今年7月上门慰问,送去米、油等慰问品。5、惠城区及江北街道妇联将朱**列为单亲特困母亲,多次上门慰问。6、每年春节、中秋节、全国助残日,江北街道办事处都对朱玉兰家庭进行慰问,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按现行的政策规定,不是低保户而生活相对困难的,只能申请临时救助,而不可能有长期的政府救助。因此,依据朱**一家的经济收入等情况,是不可能有政府给予的长期固定的补助的。
(二)区、街道两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亲自上门,就相关政策规定,向朱**一家作了详细解释说明,朱**一家对解释说明表示理解满意。

回复人: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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