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英德市一村民成功申领低保救济

投诉问题 投诉 →投诉时间: 2008年07月08日 投诉人:dhts

我下半身瘫痪了,大小便没知觉。家庭人员母亲68岁,我本人43岁,妻子45岁,大女儿23岁,两个儿子分别是21岁、12岁。象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得到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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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救济范围。

据清远市和英德市民政局调查了解,发短信的是英德市望埠镇同心村头村民小组村民林少烦,家庭成员6人,劳动力2人,大女儿在深圳打工,家庭月收入1200多元。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林少烦双下肢瘫痪,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符合低保救济条件。英德市民政局责成望埠镇将林少烦相关材料报民政局,争取在7月底前将其纳入低保救济。

 

回复人: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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