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10年1月1日生了一男孩。由于工作原因,没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于2010年4月20补办结婚登记。后即到凤凰计生办为小孩办理入户手 续。得到计生办回复是双方要罚款11万六千多。本人根本无法承受!我说我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计生主任就说等我有钱再来办,说什么叫天河区区长来也是要罚这 么多!说小孩出生后60天内就不用罚款。我刚好超了一个月左右。那不可能超了一个月就要罚我11万多吧!我相信不可能有人会接受这样的罚款!第一:我老公 也是天河区员村新街的人,30岁,第二:我们算是晚婚晚育,第三:都是第一胎。而且我们都是广州市人,现在连房子都没有!跟老公的母亲住一起,一家四口只 住在20多平米的房子里!这样的环境叫我去哪里找来这11万多来帮小孩入户?难道我的小孩就永远不用入户了吗?怎么不可能人性化一点呢?就迟了一个月就要 罚11万!真的很荒谬!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根本无法承担这样的罚款。住都没地方住了我还去哪里弄11万!?我希望政府可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希望 能早日上到户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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