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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棉洋镇福光小学刁彩梅我1995年8月到2006年1月在五华县棉洋镇福光小学任教,2006年2月转到坑口小学任教,一直到2008年8月,因有 病在身,所以9月没有到校上课。现在县里实行“代转工”政策,但是学校不给我开证明,没法参加考试。因为校长刘让章有私心,所以他不出证明。教办主任刘荫 谱,他是知道的,他说学校不出证明他也没有办法,就这样我没有参加考试,也没有补助金,您们说这样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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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政策是: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代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二)2008年9月1日前,在本县域内(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改变的县区可沿用原县域范围,下同)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代课,且2008年9月1日起至今一直在教学岗位上代课(不含2008年9月1日以后违规新聘的代课教师)。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普通初中教师的,应具有初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应具有高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你的情况的确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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