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时间:2007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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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广东省旅游局特辑之一

期数: 86

主题: 倾听民声,提升广东旅游形象

地点: 广东广播中心大楼13楼直播室

主持: 王晓菁

嘉宾: 郑通扬 李富民 甘达坚 毛 诚 廖国强


参团费低于成本价立马叫停

   本报讯(记者林洪浩、罗桦琳 通讯员 赵钊怡)“便宜没有好货。市民可以比较一下,如果不跟团自己去一个地方旅游,省吃俭用也不止这个价钱的话,那这个旅行社开出的团费就有猫腻,旅行社也是要做生意的,这里不赚肯定要从其他地方赚回来。”昨日,做客广东民声热线的省旅游局局长郑通扬提醒,当前正是旅游旺季,有关旅游方面的投诉也是层出不穷,市民出游不要只看价格。针对目前市场上有一些旅行社为招揽生意而推出比成本价还低的旅游线路的现象,郑通扬表示旅游部门会严肃查处。

游客对购物安排满意度最低

   据统计,去年广东省内一日游的游客达到1.5亿人次,旅行社组织的出省游客达450多万人次,出境的达到256万人次。郑通扬在节目中指出,不久前省旅游局对旅游的总体环境、购物、交通、餐饮等9个方面进行了一次调查,有7项的满意度和基本满意度到达95%。其中游客对旅游购物的满意度最低,导游带领旅客到处购物的情况仍然存在。

随时监控旅行社的价格

    市民谢先生致电投诉说,他前一段时间去清远漂流时扭伤腰部,景区和旅行社都不明确责任,目前已经误工半个月,应该找谁去?市民李先生也反映称,今年7月31日,他和几个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参团去桂林三日游,由于参团的费用比较低,才200多元,所以旅行社安排的车辆很一般,加上一路上走的路况很差,还在广东境内时,他坐在车上就弄伤了腰。回来后,他要求旅行社赔偿,但旅行社推给了保险公司,双方推来推去,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说法。
     郑通扬回应,出现此类问题应首先找旅行社,旅行社有责任对游客的伤情进行判断、补偿以及治疗。另外,旅行社在组织出游之前需要购买保险,保险分很多种类,发生意外之后游客可以得到赔偿。若游客不满意旅行社的答复,可以直接致电当地旅游局或省旅游局,受理投诉的部门会按照有关规定妥善解决。
     而对于李先生所参加的超低价旅游团,郑通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旅游路线一旦发现,我们将会严肃查处,并责令停止。”郑通扬说,省旅游局对旅行社的价格一直是随时监控的,主要是对超低价进行监控,因为这种超低价的旅行线路往往会在中途另外收费,或是通过增加购物点来增加收入。对这种情况,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若是低于成本价的就要马上责令停止。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存在这种情况的主要是一些无证无牌的旅行社,他们利用游客贪便宜的心理,在街头派宣传单,最终达到行骗的目的。郑通扬表示,这种现象也是目前旅游市场需要重点打击的对象,也希望广大游客报团出游时不要只看价格。

旅游景点建设费无法律依据

    市民文先生投诉说,他在某家旅行社报名时与服务人员约定,已经去过的景点可以不去,但出游时导游小姐反悔,还要收取城市旅游基金。对此文先生非常不满,便当场打电话到该旅行社投诉,谁知竟被另一名导游打了一拳。郑通扬明确指出,旅游景点建设费无任何法律依据,合同上无规定的费用不需要交,如果临时加收其他费用,应请导游出示相关地方法规。另外,如合同上已定可以减景点,旅行社不得反悔。

旅游局长的建议

     一是要选择进入“百强”、比较负责任的旅行社。目前,国家旅游局每年都会给旅行社进行两个“排队”,一是国际社的“百强”,一是国内社的“百强”。在这双“百强”之中,广东有44家旅行社榜上有名,国际社24家,国内社20家。
     二是游客一定要用正本的、经过省旅游局批准的、有相关标识的合同。旅游局在这几年内对旅行社合同都做了修改,要求各旅行社和游客签订的合同的基本条款一定要遵循的原则。
     三是旅游过程中要根据合同内容主动维权,如果出现货不对板或降级的情况,要及时向旅行社和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省旅游局投诉电话:020-22386699
市旅游局投诉电话:020-86666666

时间: 2007-08-15 来源: 广州日报   A15    作者: 林洪浩、罗桦琳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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