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在昨天(11日)结束的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提交审议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草案》进行了一审。在审议的过程中,草案中有关夫妻财产知情权等规定,引发了不同意见的热烈争论。请听广东台记者李炼的报道:【录音】
在人大会议的讨论中,广州市妇联主席李建兰说,妇联在已往的接访中发现,由于女方无法掌握男方的财产信息和家庭共同财产信息,男方在离婚前转移、藏匿财产等,导致受害妇女人财两空。而《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草案》规定了夫妻财产知情权、联名登记申请、婚内赔偿等,比如可向工商、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男方的财产,男方抵押、转让、赠与房产需经妻子书面同意等,将有力地保障妇女的权益。【录音】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表示,由于受地方立法权限的限制,《草案》只规定了夫妻一方可向工商局、房管部门、车管部门等机构查询另一方的财产,而没有规定向银行查询存款。
但相当一部分参加讨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成员,对夫妻财产知情权等规定持保留态度,认为有关规定与中国的传统习俗有冲突,可能造成对婚姻的过度干预,并且在具体操作上有难度,婚前未规定共同拥有的财产,即使知情,受害者在离婚时一般也无法获得。【录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表示,婚内赔偿的规定在法律上很难操作。【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