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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提高矿业开采准入门槛
今后开矿要交环保保证金
发表于:2008年10月22日 16点02分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赵钊怡报道:今后,不交环保保证金,就不能再开矿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黄奕锋昨日上线“民声热线”透露,最迟明年上半年,全省将提高矿业开采准入门槛,加大环境监控力度。
据介绍,为了明确采矿权人对采矿区环境的保护、恢复和治理,广东拟建立环保保证金制度,统一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目前已征求完各相关部门意见,并申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有望明年上半年出台相关缴纳标准。据悉,标准将根据不同的矿种、不同地区、不同开采方式的破坏程度以及矿山规模来确定,物价部门已完成具体调研工作。
据了解,这项保证金将被存入省财政厅开设的银行账户,属于采矿权人所有,作为自然生态环境回复治理的备用金,实行专款专用,管理部门不能挪用。采矿权人在开采过程中需分期对采矿区迹地和废采面进行治理。治理后经地矿、环保、城建、土地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将保证金本息如数退还给采矿权人;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再治理。采矿权人不进行治理或治理后验收不合格又不进行再治理的,有关部门将注销其采矿许可证,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为治理费用,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治理工作。
2008-10-22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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