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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采矿将要交环境治理保证金

发表于:2008年10月22日 11点39分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黎詠芝 通讯员 赵钊怡)企业申请开采矿山,将要交纳环境治理“保证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做客广东“民声热线”,副厅长黄奕锋透露,计划明年出台《广东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办法》,以确保矿山开采后环境可得到恢复。

节目后黄奕锋透露,明年上半年,省国土资源厅将出台《广东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办法》,拟向申请采矿企业征收保证金。他介绍,这相当于一笔环境治理“押金”,企业完成采矿后,如果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良好,将把保证金退还企业;如果发现环境遭到破坏,政府部门将使用这笔保证金进行环境治理。

 2008-10-22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黎詠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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