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查询
热门话题
媒体报道
政策汇编
报告
中小学生领二代证是上级任务
播出时间:2008年07月30日 |
|||||||
|
|||||||
向民声热线投诉的村民来自广宁县坑口镇塘村管理区,从他们孩子的身份证看,最小的孩子在2006年也就是六岁的时候申领了身份证,发证日期是2007年6月,有效期到2012年【出录音】
这些家长反映,由于学校规定必须要花30块钱帮学生办理身份证,否则不让上学,他们无可奈何,只能交钱办证,但是却又没有拿到发票【出录音】
群众投诉的是两大问题:一是为孩子办理身份证花费30元,并且没拿到票据;二是孩子即将入学,家长却被告知不办证不能入学。对此,广宁县公安局、教育局、坑口镇人民政府的联合报告中,一一予以否认。
报告提到,到学校为学生办证,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对收费问题,广宁县公安局副书记江先佩解释,30元的收费由两部分组成【出录音】
对于群众对孩子不办二代证,有关方面不让入学的投诉,广宁县教育局梁副局长回应,县教育局从来没有下发过这类文件,领导没有讲过类似的话,被投诉的学校的老师也没有讲过这种话【出录音】
对于办证,公安和教育部门都坚持说是以自愿为原则的。他们还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坑口镇中小学校有学生3500多人,有约2千人申领了二代证。约60%的办理率,被他们看作是办证不是强制的有力证明。【出录音】
坑口镇书记陈德培说,到学校为学生集中办理二代证,是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出录音】
坑口镇书记陈德培答复说,有关部门走访了镇上13条村中的7条村,其中包括塘村管理区,都没有接到群众有关不办二代证不给学生入学的投诉,只是照相馆老板在为学生拍照时,个别学生好动影响拍照,照相馆老板一着急就说了几句“不照相就不让上学”的话。【出录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按照广宁县有关部门的说法,当地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年龄大都在16周岁以下,村民经济并不宽裕,自愿花30元替小孩子办一个既没有硬性规定又没多大用处的证,而且办理率将近6成,显得不符合常理。【出录音】
面对记者的疑问,广宁县公安局副书记江先佩解释【出录音】
这样的解释显然不通。这时,广宁县教育局梁副局长拿出了一份由当地公安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本来疑虑重重的记者很快就在文件中找到了答案。这份2006年10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学生申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写道:“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2006年要基本完成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任务,换发证量达到总人口的80%以上,即要达到38万张,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根据肇庆市2006年4月17日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换发的覆盖面,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任务,经县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申领换发二代证工作”。文件中还提到“动员中小学生在自愿为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申领二代证”。一方面规定数量,一方面又要以自愿为原则。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出现群众所投诉的不办理身份证不允许入学这样的事了。对于二代证申领换发的任务量,广宁县公安局副书记江先佩也很无奈【出录音】
据江副书记说,广宁县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县中小学学生中开展申领换发二代证工作,是参照其他地方的做法【出录音】
记者随后联系了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均被告知没有向地方下达过要求在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申领换发二代证工作的相关文件。
(民声热线记者 谢馨 实习生 罗平)
【记者心声】
广宁县有关部门说,领导在会上讲了话,分配了任务,就得努力去完成,他们也很不容易。广宁县的做法并不是他们的“独创”,在肇庆的德庆县,公安局在全县各中小学深入宣传,动员各中小学校学生积极换领二代证。肇庆的端州区不但把通知发到了中小学校,还发到了幼儿园,说明区里有18万张二代证的任务量,动员在校学生积极踊跃申领。在其他的一些地方,也有类似的做法,并分行业分片区开展竞赛,每周通报一次进度,以促进你追我赶。
上级给下级下达考核指标,以任务完成情况来考量下级的办事效率和成果,是极其普遍的做法,但这必须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
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任务,有关部门也不会积极要求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群办理二代证。与职能部门相比处在弱势地位的家长和学生,便认为这是一种心理暗示,也属于强迫。究其根源,在于当下的官员考核体系和政绩观在执行中被不同程度的扭曲。科学发展观要求职能部门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上级脱离实际下达任务,下级为完成任务伤害群众,是对“以人为本”的破坏,会让群众寒了心。
相关新闻:
用户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