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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导致庄稼失收,谁来为农民的损失买单?
播出时间:2008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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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失收的农户在下寥村总共有5家。今年2月份,村民蔡木青从茂名市南方良种有限公司的一个代销点购买了10斤名为“特优级1号”的谷种,这10斤谷种被分别播撒在5户村民共8亩稻田里。经过近5个月的辛勤耕耘,如今到了收割的季节,可村民们发现今年的庄稼有些不对劲【出录音】
跟随着村民,记者来到了他们的田间。一位老农轻轻摇晃着一颗还没有结谷穗的秧苗,面带焦虑地说:“这些还没有成熟”。【出录音】
而在离他们不远的一块田地里,几个村民正在忙着收割。打谷机的声音一刻不停。【出录音】
据蔡木青说,发现种子有问题之后,他们就去找当时卖种子的那个代销点。代销点承认是种子的质量问题,表示愿意赔偿,一斤种子赔40块钱。而村民们觉得这样的赔偿标准太低了【出录音】
村民们说,1亩地可以产800斤稻谷,8亩地就是6400斤。如果按1斤稻谷一块钱的市价计算,这10斤谷种产生的损失就是6400块钱,而按照代销点1斤种子补40块钱的标准,10斤只有400块钱。两者的悬殊的确很大。
究竟是什么问题导致这些庄稼失收呢?村民们带着记者找到了这个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的种子代销点。店里的老板告诉记者,这批种子失收的原因是抗寒性太差【出录音】
而茂名市种子站副站长杨董对记者说,经他们调查,种子的真正问题在于纯度不合格【出录音】
杨站长介绍说,“特优级1号”是经过农业部门审定的谷种,而南方良种有限公司具有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可以自己制种。而就在去年的制种过程中,这批“特优级1号”出现了问题。
那么,作为种子质量的监督职能部门,种子站为何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呢?杨站长表示,因为受到技术的限制,他们在这方面也很无奈【出录音】
看来,种子质量问题跟农民性命攸关,而对于质量的监控和保障却存在很大真空。而当问题出现之后,农民们也只能寄希望于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按照这样的规定,下寮村村民的要求并不过分,而这样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南方良种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梁 。梁老板表示,如果按这个标准赔偿,种子公司就只能关门了【出录音】
梁说,因为种子是高风险的行业,所以他们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这也是大多数种子公司目前的生存状态。那么,能否通过投保的方式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风险呢?说到保险,梁更是一脸的无奈【出录音】
(民声热线记者 陈红艳 牛日成)
【评论】
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会接到因种子质量问题而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的投诉。而在听了记者的报道之后,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每当这样的事件发生之后,农民都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技术局限导致的监管不到位,生产企业虚弱的赔偿能力,农业保险的步履维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这样的原因可以列出很多,而要改变其中任何一项都有很长的路要走。农业是弱势产业,它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如何降低农业风险,确保农民利益?在这方面也许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需要更多的智慧。总之,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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