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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适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发表于:2008年07月17日 15点53分

    革命功臣,包括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他们都是优抚对象。在战争年代,优抚工作是夺取胜利、建立和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优抚工作也随着人民军队使命的转变,不断进行调整和变革。当前,广东省的优抚保障水平处于怎样的状态?是否还有提升的可能?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广东约有29万多人,享受着政府的抚恤补助。广东的优抚待遇目前处于怎样的水平?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介绍说:广东目前的优抚保障水平处于全国前列。2007年,广东省对传统优待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将“物质优抚”与“精神优抚”结合起来,一方面继续完善优待金财政保障机制,优待金标准全省最高达到了11538元/年/户,全省平均4000元/年/户,各级财政共列支4.04亿元。 去年下半年,中央关于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政策出台后,广东在连续多年大幅度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基础上,省级财政再增加一亿元,市、县两级财政也增加近亿元,大幅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这是广东省历史上增加优抚资金最多的一年,也是历史上抚恤补助标准提幅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

    目前,深圳市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平均达到了1415元/月;汕头市城镇、农村烈属定期抚恤金分别平均达到了937元/月、585元/月;韶关市抚恤补助标准普遍高于省制定标准100元以上,其中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平均达到了460元/月。

    刘洪指出:广东近年加大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投入。广州率先建立了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优抚对象地位相适应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去年,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劳动保障厅联合出台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1—6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享受150元至 30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因病住院属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负费用达1000元至5000元的可减免60%至90%,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全免,人均年补助达2400元。随后,广东省又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明确了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保缴费部分有困难的,给予减免,各县按年人均不低于220元的标准建立医疗救助资金,重点补助严重慢性病患者,初步建立起了以城乡医保为依托、大病救助为重点、优惠补助为补充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此外,从2006年起,广东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各级财政先后投入2亿多元。

    抚恤金标准有无可能再适度提高? 对此,刘洪透露,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要健全以优抚和退役士兵安置为重点的优抚安置体系,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民政部门将结合广东实际,进一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优抚法规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切实依法保障优抚群体共享广东改革发展成果。
   来源:金羊网 -- 《羊城晚报 》 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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