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时间:2008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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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结果的公正指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给予平等保障,其标准是事实之真实发现、法律之正确适用。原本以为有理就能赢的小林,在看到判决书后,感觉到十分气愤【出录音】
在这份判决书中,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审判员麦焕琼认为:原告在职期间,原被告双方约定正常时间每个月28天,每天工作9个小时,超出以上工作时间才算为加班是没有事实依据。劳动法虽然规定加班工资按照1.5倍计算,但是清远华电一直是按照1.3倍计算,清远市清城区法院也认为没有证据。所有这些没有证据的原因是清远华电的工资台帐已经丢失,所以没有事实证明小林他们的工资水平和加班时间了。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少斌【出录音】
劳动法规定:国家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的工作制度。但是在这份民事判决书中,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审判员麦焕琼认为“每月28天正常的工作时间”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难道麦焕琼审判员每个月都是正常上班28天么?
国家合同法规定,任何一份合同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的条款,合同中含有格式条款的、显失公平的,即便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也属于无效合同。虽然清远华电和工人们签署的《协议书》里面强迫员工每月工作28天,每天9个小时,而且加班只按1.3倍计算,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和有失公平,但是清远市清城区法院仍然认为《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所以这份合同有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少斌【出录音】
节假日中,清远华电仍然强迫员工加班,但是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支付200%或者300%的加班工资,在上诉状中,小林他们也向法院提出了要求企业补发这部分加班工资。但是法官居然在判决书中小林他们这部分的合法要求只字不提,视而不见。
国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也就是小林他们提起的要求企业帮他们补交社保纠也在清城区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小林他们在起诉书里面希望法院要求企业帮助他们补交医疗、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但是清远市清城区法院认为社保的办理和缴纳是属于清远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事情,所以法院不管。
正义是处在黑暗中的善良人们心中的烛光。司法应该充当社会正义的代言人,担负起扶正祛邪的使命,让人民看见天下大治的希望之光。但是这样的判决让人实在是难以看到公正所在。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少斌【出录音】
目前,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少斌已经帮助小林他们上诉至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小林期盼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给他们这群饱受清远华电这个“周扒皮”剥削的打工仔一个公平,但是他们对于法院的司法公正明显已经的信心不足了【出录音】
(民声热线记者 刘宸劭)
【点评】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高目标和永恒追求,是党和国家对司法机关正确行使司法权的根本要求,是最重要的社会价值目标之一。正如肖扬同志所说:“依法裁判、公正裁判、维护社会正义,永远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审判工作中如果无‘公正’二字,人们就会找不到评理的地方,再完善的法律也毫无价值。”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司法公正就是形象,就是尊严,就是生命。司法机关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从依法治国的意义上讲,如果一个社会中没有司法公正,那么这个社会也就没有公正可言了。
清城区法院以清远华电的工资台帐丢失为理由,认定小林他们所有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实在是让人觉得荒唐,如果这样的话,以后企业在盘剥工人后,只要把工资台帐一销毁,法院就无法查证了,企业就可以免受处罚了。而且法官对原告的一些合理请求视而不见,真的不知道这位法官是不懂法律还是有意包庇被告。
既然法和公正相伴而生,为什么会存在司法不公?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司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低下,法院内部的廉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从而不能杜绝司法不公的存在。记者真的担心,小林他们和清远华电的这场官司可能会落到像《红楼梦》里面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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