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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援处”升格为“法援局”

加强监管法援案件质量,农民工申请法援有绿色通道

发表于:2010年01月13日 16点57分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薛江华、通讯员刘洪群、赵钊怡报道:12日,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在作客广东“民声热线”时透露,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正式更名为法律援助局。

  陈伟雄介绍,“法援处”变更为“法援局”,从职能上看,法援处从原来的“治办、指导”转变为“指导、管理”为主,将加强法援研究和服务质量的管理。此外,这一变动,将把法律援助纳入政策规划和财政统筹。

  陈伟雄表示,法援处升格后,更要注重法援质量的监管,司法部门会对各地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加强监督,还要请庭审法官和当事人对法援案件进行评价。

  对于群众关心的简化法援手续的问题,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蒲皆祜表示,广州的申请法援情况,针对不同对象,特别是农民工,实行了一些绿色通道和做法,比如放宽农民工法援的申请条件,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不限定事项范围,只要是他提出申请,法援机构都给他审核下来;简化程序,能够当天定下来的就当天定下来,最多是两三天给答复,等等。


      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羊城晚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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