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时间:2009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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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政府提供的保障房不住,却拿去出租或转租,以此从中牟取暴利。这是近近广州金沙洲4户家庭的行为,而这些经适房业主也受到相关职能的处罚。
消息传出,社会一片叫好声。有人就说,经适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是保障民生的手段,现在却违规出租用作投资工具,这完全是偏离政策轨道,政府应该狠狠重罚。也有人说,把这些违规的人曝光于社会,让他们在社会抬不起头,是不是狠了些。
其实,早在2004年就已经颁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此早有明确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那么,为什么还有人敢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做这种违规的事情呢?而出了这种事应该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把这些违规的人曝光于社会,这种处罚方式到底合不合适?经适房、廉租房等在内的所有保障房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机构到哪去了?今天的民声评弹我们将邀请社会相关人士,就 “经适房廉租房出租或转租”的话题展开讨论,欢迎你拔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0-36235999,发表您的意见,发送手机短信,移动、联通和小灵通用户都输入999加您的观点,发送到1062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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