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颂、通讯员赵钊怡、实习生李青青报道:10月1日起,广东的食用农产品将配有“身份证”!昨日,在参加广东电台的“民声热线”时,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向广大消费者公布了这个好消息。
“身份证”是指农产品贴着的配套的标签,上面标明该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如果该产品添加了保鲜剂、防腐剂等物质,也必须标示出来。此外,农产品的销售商还须在标签上注明自己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追溯。
农产品贴上“身份证”后,只要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无论出自哪个环节、哪个阶段,都可以靠 “身份证”查出,便于“一杆子查到底”。据悉,目前农产品“身份证”仍在推广阶段,主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销售点等地实行。
2009-8-26 羊城晚报 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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